问题 | 精神病人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患有精神疾病者所拥有的房产,原则上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表执行有关的交易事宜。若该精神疾病患者丧失了对自身行为的认知与辩别力,在此情况之下,他将被界定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因此,涉及到的所有民事活动均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全权代理。尽管精神病患者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各类事务,但在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以及接受遗赠权时,必须确保此举不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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