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预售合同怎么转让给个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转让购房合同时,需要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判断其能否进行转让。关于购房合同转让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首先,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以及转让合同,方可成为转让人,未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则不具备转让资格;其次,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为尚未竣工且仍处于建设过程中的预售商品房,若转让的标的物已完成竣工验收,预购方已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之后,再次将该商品房转让给他人,此种情况并非预售合同转让,而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关系进行处理;此外,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否则转让行为将被视为无效;最后,预售合同必须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够允许其进行转让,否则预售合同转让将被判定为无效。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转让时,无需重新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只需签订转让合同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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