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坛购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退还订金的事宜,其前提条件是由于合同条款未能达成共识而导致的,此外,还需满足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的要求。若欲成功退还订金,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这一事实。购房者可以通过查阅合同条件谈判过程中双方修改的详细记录,或者通过收集双方交谈的录音资料来作为证明。其次,部分购房者可能并不愿意购买该房屋,这种情况便构成了违约行为。然而,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实现退还订金的目的。再者,对于那些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内部认购项目而言,由于其自身并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可顺利退还订金,无需进行过多的取证工作,只需依法提起诉讼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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