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应诉怎么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领域中,常出现以下几种类型的法律纠纷:第一类是关于房屋产权的争议问题;第二类则涉及到卖家没有权力进行处置而引起的争端;此外,买家缺乏购买房产的资格也可能引发纠纷;第三类是由于无法顺利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所导致的矛盾;第四类是关于房屋质量的争议;第五类是因为房屋无法如期交付而产生的纠纷;最后一类是定金纠纷和阴阳合同纠纷。针对这些不同类型的纠纷,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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