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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帮助他人贩毒的情况
分类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若发现有人协助他人从事贩毒行为,那么就必须依照贩毒相关犯罪的共同犯罪论来对其进行裁决。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包含走私贩卖领域,登记在案的任何一种毒品数量的贩卖,均需承受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47条款明确规定的原则。
在此,我们引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内容,来进一步说明相关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数量大小,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处罚。
然而,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案件,下列几种情况将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需承受至少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终身监禁或死刑,同时还需交出全部财产做为罚款: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达到了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烈性毒品;
(2)此类案件中涉嫌的首要分子;
(3)使用武器防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动;
(4)以暴力抗拒审查、拘留、逮捕,且情节严重者;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罪犯。
针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为二百克以上至未满一千克、用甲基苯丙胺为十克以上至未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性较强的毒品的案件,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追加罚金作为加重惩罚。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足二百克、甲基苯丙胺不足十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案例,将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再依情节严重程度另行判决,同样会搭配罚金。
对于单位涉案的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对单位处以罚金附加,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依附每个款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如果犯罪分子利用甚至使用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销售毒品,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对于多次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而未经彻底处理的情况,其毒品数量将累积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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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4: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