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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需要书面告知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预售商品房逾期交付问题,根据现行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开发商需提前向购买方告知相关情况的确切时限。然而,若在前期签订的预售合同时已对此类事宜作出相应约定,则应严格按照所签署协议中的期限执行相关通知义务;如未作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相关事项的告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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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