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半年不交房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两方签署合约之后,必须依照契约条款予以贯彻执行。在无法协商解决之时,有权直接向相关法庭提出申诉,以期让被告方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内容,或者承受相应的违约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没有全面按约定执行合同的职责,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及赔偿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明确指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所述的不动产纠纷,特指由不动产的权利认证、分割、相邻关系以及其他方面引发的物权纠纷”。与此同时,以下几种类型的合同纠纷亦需依照不动产纠纷进行司法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对于已经经过登记的不动产,其所在位置将以不动产登记薄所记载的为准;未经登记的不动产,则以该不动产实际所在的地方作为其所在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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