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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巴中购房定金怎么退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所交付的定金是否可退还这一问题,原则上讲,若满足特定的法律要件,购房者有权取回已经交纳的定金。具体而言:首先,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使得原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无权再行主张退款所支付的定金。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倘若其在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过程中,与第三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达成了预售协议;亦或是,并未如实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所知悉的关于商品房存在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宜,这些情况均可能导致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最后,在不可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情形下,例如双方在商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对于主要条款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最终签署,此时,开发商应依照法律规定,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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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2: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