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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产权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本院依法受理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原告作为起诉方,其权益必须与本案有紧密联系,即须直接遭受损害或直接享有利益;而被告作为被诉对象,其身份应得到明确确认。同时,涉案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必须符合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范畴的准入标准,且需由本院主管管辖。此外,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理由须具备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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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4: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