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遇到房屋逾期交付时,其所应采取的维权措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购房者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催促通知,并与对方协商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其次,在经过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催告后,如开发商仍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购房者方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从而选择退房处理;最后,若开发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购房者还可据此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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