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签完预售合同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之后是否能够进行退房事宜,需要依照具体情形判断。首先,当购买者不能接受所购房产,这是由于该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规而无法交付使用;或是已经交付,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发现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或者在交付完成后,该房产出现了影响到日常生活起居的重大质量缺陷;又或者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开发商将该房产出售给了第三方,甚至擅自将其抵押给了第三方等情况时,购买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换句话说,只要能够证明开发商存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那么购买者就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然而,如果购买者仅仅是出于个人原因而不再愿意购买该房产,那么通常情况下,退房将会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合同已经正式签署,没有正当理由的退房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购买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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