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有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预售的房屋而言,在签署了严谨规范的买卖合同之后,作为买方,绝对有权享受房产证所带来的权益保障。首先要解释的是什么叫房屋预售,又被称为商品房预售和楼花买卖,这是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与潜在购买者达成协议,以预收定金或者预付款的方式,确保未来某个特定日期能够拥有现房产权的房产贸易活动。事实上,这种方式本质上就是借助房屋期货交易的概念,实现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即买卖的仅仅是一份关于房屋的期货合约。如今,这种模式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了我国商品房市场中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之一,与成品房的买卖并驾齐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3]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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