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延期交房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逾期交付的问题,我们建议购房者应该坚守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敦促开发商尽快交货并且就逾期时间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若在发出催告书之后的三个月期限内仍然未能收楼且找不出合理正当的托词解释的话,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并采取法律行动来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包括归还先前支付的全部房屋款项以及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这样的处理方式既能保障到个人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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