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还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订预售合同之后是否可以选择撤销,需视具体情形而定:1、当购房者不再需要购买房屋是由于其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按期交付、交付以后经过检测确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者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了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的质量问题,亦或是开发商在购房者签署合同时就已将该房屋出售给了他人或者未经许可私自将房屋抵押给其他第三方等情况时,购房者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退房申请。也就是说,如果能够证明卖方存在合同法所规定的可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消费者便有权要求退款,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然而,如果仅仅是购房者主观上不再愿意购买此房屋,那么通常情况下要想成功退房会比较困难。既然合同已经正式签署,那么没有合理的理由而选择退房则构成了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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