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三个月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关系中,倘若乙方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向甲方交付所应有的房屋长达三个月之久,这无疑已经严重违反了合同中所签署的各项条款及规定。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方面临着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以修复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等法律责任。此外,如若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就延迟履行义务的情况作出明确约定并设定了相应的违约金条款,那么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仍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其应尽的债务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