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贷款不批定金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因其自身原因而无法完成购屋程序,在未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其无法申请退回所缴纳之定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其债务或履行行为与预定不符,以至于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然而,倘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过失所致,导致房屋买卖契约无法订立,出卖方应将已收取之定金悉数退还予买方,此乃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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