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预售合同能要求退房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署预售合同时是允许撤销交易的情况之一,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要承担起继续尊重和执行原定交易条款的义务,并设法采取各种妥善的补救策略来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甚至在必要时还要承担赔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责任。需要强调的是,损失赔偿金额应严格按照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其中包括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当事人本来有机会获得的所有潜在收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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