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购房定金怎么退回本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返还规定主要涵盖了两大情形:若房屋的买卖交易尚未正式启动,购房者便可依法向卖主直接索回已付定金;然而倘若买卖合同已然获得有效性,并且卖主存在未能提供完整所需证书等违反义务之举,那么购房者则有权要求卖主以两倍金额予以返还定金。在申请定金退还过程中,购房者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法律凭据,例如合同书、收款收据等等,以便在必要时刻进行合法权益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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