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有赠与协议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作为房产赠送方,其身份必须是房地产的实际所有者,并且具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资格。此外,在赠予的房地产交易中,必须保证拥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以确保不存在任何产权争议或潜在问题。
2.赠与人和接受馈赠方都需要基于自身意愿自愿参与,且必须签署书面赠与协议(即合同),并提交给相关公证机关进行公正。 3.在赠与过程中,不得为了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例如债务偿还、支付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责任,而设立赠与条款;同样地,也不能通过设立赠与来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各种税费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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