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产纠纷法庭会判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财产争议的离婚诉讼中,倘若法庭认定感情确实出现了严重破裂且调解无果,它们将判定离婚。当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如果察觉到夫妻间的感情状况已然彻底破碎,即使经过调解,仍无法修复或改善,那么在经综合考虑并确认无其他有效方法解决问题之后,将会同意离婚请求。此外,对于涉及到财产分配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和处置。然而,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法庭认为夫妻间的感情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则可能不会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