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州延期交房怎么赔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所引发的赔偿责任问题,其中普遍接受的标准是将违约金设定为在每延期一日的情况下,需向买方支付交易总价值的万分之五作为赔偿金。在此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已过于高昂为理由提出降低的要求,那么应当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金额的30%作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而对于另一方面,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导致其遭受损失为由提出提高的要求,则应根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具体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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