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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放商短信通知延期交房合法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逾期交房问题,虽然从本质上讲不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是无疑地构成了合约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经过有条理、有步骤的催促,而且在合理期限内能够获得开发商全面彻底的履行承诺的积极回应,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购买方或许未能立即行使解除合约的权力,但是仍然享有向开发商索取赔偿其所蒙受损失的合法权益;反之,如果在经过同样的催促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交房手续,并且未曾提供恰当的解释或者理由以澄清这一状况,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购买方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与此同时,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亦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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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