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退购房定金机构在哪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向销售部门提出退款申请。所谓“定金”,是指在双方签订合同或者开始履行之前,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或替代物所作出的担保承诺。支付定金的一方被誉为“定金支付方”,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被尊称为“定金接受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当折抵价款或者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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