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泸州购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之认购定金原则上是可予以退还的,然而唯独在符合特定的情形之下才能实现。若因为出卖人本身的缘故而使得未能最终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其有权请求退还已经交付的订金。此外,倘若并非买卖双方的过失所致,导致无法达成购房协议,同样也应将已支付的定金悉数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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