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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经理有权退购房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原则上来说,定金在特定的环境与条件下是具有退货权限的。对于以下描述的各项状况,定金将会被退还:(1)买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不再签署相关的买卖合约,或者卖方由于违反了相关规定,无法继续出售该房屋。在此种情况下,未履行合约义务的一方没有权利请求返还定金;另一方面,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其约定的义务,则需要向对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2)由于非由买卖双方共同造成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缔结,此时卖方应该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3)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上存在较大分歧,以至于无法达成一致并成功签约,这种情况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因此卖方需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然而,退定金也并非毫无限制,即只有在买卖双方在合同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时才能申请退款,但是必须要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签约手续。此外,对于那些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内部认购项目,由于其本身并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定金均可予以退还,无需进行大量的取证工作,只需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即可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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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