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异地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结婚证异地办理 (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籍所在的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处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证异地办理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并无任何不良影响。依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办理婚姻手续只需前往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批,这便足以证实您在当地进行过合法的婚姻注册工作。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现今的户籍制度改革,当为子女申报户口时,仅需注明其应跟随父亲抑或母亲落户即可。如此便可充分证明该子女的出生原始归属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籍所在的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处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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