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胶南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买房屋时缴纳的定金能否退还,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如欲返还定金,可根据以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1.当开发商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未达到商品房预售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时,其与购房者之间关于购房定金的约定将被判定无效。依照《民法典》对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双方签署了何种形式的《认购协议》,或者双方是否就定金退款事宜达成明确共识,开发商均应当无异议地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针对开发商虽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有意隐瞒关键事实或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得许可证这一情况,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需要退还购房者定金之外,还应对购房者因贷款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3.若开发商已经满足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成功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在双方仅约定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定金。 4.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若系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且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隐瞒或欺诈行为,购房者仅凭个人意愿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则需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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