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不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如若开发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房屋交付,则可被认定为存在违约之责。然而,若此延期交货并非由于开发商本身原因所致,那么便不应视为对此合同之违反。具体而言,根据我国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时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该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第五百七十八条亦明确指出,当合同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以自身行为表明将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向其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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