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购房的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退款事宜,双方亦可进行友好协商。具体的退款途径、时间等内容,均需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在可能情况下,建议优先选择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对于购买房产所交付的定金而言,若由于收款方原因未能达成购房协议,那么收款方向买方应全额返还双倍定金;但是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房屋交接或者买方无法再次接受房屋,收款方仍需将收到的定金予以返还。在无法协商解决时,便需要采取法律手段,包括提起诉讼和仲裁程序。依据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约定,若合同内已经明确了争议解决方式,则应按照该约定执行;反之,若未有相关规定,买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定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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