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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期房只能是预售合同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期房所签署的合同为预售合同。这是由于期房尚未完全建成,故只能签订预售合同以明确相关权益及责任。而预售合同则特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根据约定,预售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后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予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期接受该商品房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另一方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亦即出卖方,将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公众进行销售,同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至购买者手中,购买者则需支付相应的价款。此种合同被视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最为关键且重要的凭证,也是确定开发商以及消费者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主要依据。至于商品房预售,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买者,由购买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项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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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4: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