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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能冻结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产纠纷中,法院往往有权实施冻结房产的举措。若案件中涉及其债权债务问题,申请人有权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倘若法院批准,便可依法对涉案房产进行保全处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即如果某项房产争议与债权债务相牵连并且涉及到紧急利益,如若未能及时提出保全申请将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时,申请人有权在向法庭提交诉状或申请仲裁之前,先向保全财产所在地、被告方居住地或对此次争议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采取保全措施的请求。在此前提之下,申请人应提供充分且可靠的担保以确保执行,否则,法院将依法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此外,根据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通常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定方式进行。当人民法院完成财产保全之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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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7: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