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违约金有没有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迟交付房产所引起的赔偿金问题,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实践操作中,赔偿金的具体金额主要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决定的,他们可以在彼此签订的合同之中详细规定一旦某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当按照何种标准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是如何计算由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然而,如果在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明确约定的话,那么就必须依据实际违约所带来的损失作为基础,来确定赔偿金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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