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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滁州购房的定金怎么退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欲退还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可考虑与出售方进行相关协商。对于买方而言,若在下列五种情况出现之时,有权要求退还购房定金:首先,如开发商未能按照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时间将已被买方确认购买的房屋再行转让给他方,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则需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有义务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同时还需要赔偿买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次,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最终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此时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订,那么开发商也应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由于非双方责任所导致的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卖方有义务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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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