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没有购房资格让付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共识并签订,即视为其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当购房人并未取得购房资格而交付了定金时,能否进行退款则需视以下几种情况而定:首先,若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曾向买方做出过可以协助办理购房资格的承诺,并且基于此诱导买方签署了相关合同并缴纳了定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有权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所付定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若对方拒绝退款,买房人可选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甚至以涉嫌欺诈为由对其提起诉讼。其次,若因购房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获得购房资格,例如自行与中介机构或其他管道沟通承诺可以办理购房资格,但最终未能成功完成销户手续;又或者由于个人疏忽,误将名下房产记错等因素,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予退还定金的。然而,具体事宜仍可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6: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