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购房者支付的定金若未得到全额退还,则是合法的。在债务关系当中,债务人为达成双方所约定之义务,应将定金视为交易价格的一部分予以计算或是直接回收。假如在此期间,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协议认真履行债务或其行为低于原有标准,最终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的预期目标,那么他将失去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债务或其行为低于原有标准,最终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的预期目标,那么他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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