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贷款没批下来定金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法对购房者进行追究责任或判断其主观过错程度的情况下,如果导致购房贷款未能顺利办理,那么购房定金可以要求退回;然而,若购房者本身存在主观原因而导致购房贷款无法办理成功,此时购房定金则无法退还,且应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反之,若由于售房者方面的原因导致购房贷款无法办理,购房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并且还需向购房者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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