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违约金还用还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选择违约金条款时,并无需退还已收取的定金。然而,需注意的是,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不可同时使用于同一案件之中,当事人无权在诉讼过程中同时主张支付违约金以及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然而,若在收到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情况下,非违约方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责任之后,这并不妨碍其继续享有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合法权益。原因在于,违约金乃是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之义务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定金则作为债权的担保手段,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后,理应抵作价款或者予以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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