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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法院要冻结房产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法院可能会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冻结处理。若此房地产纠纷还牵扯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则申请人有权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经法院审核通过后,将依法对相关房屋实施保全措施。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当利害关系人在特定条件下因情势危急,如若不能立即申请保全措施,将会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严重侵害时,可于起诉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将依据相关法规裁定驳回其申请。同时,根据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财产保全通常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定方式进行。而在法院完成财产保全工作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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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