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小区延期交房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交付的期限问题,依据特定的购房合同内容来进行明确规定。若房屋并未达到交付的基本要求,那么业主便有权利选择暂缓接收该房产。然而,若业主在合同中约定的收房日期到来时,却无任何合理的原因拒绝接受房产,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需要依据实际已接收房产的情况,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因此,这也意味着业主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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