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退还购房交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产时交付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如果购房者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自身义务,但是由于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因为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那么所支付的定金都可以依法追回;然而,若买方因自身违约行为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将被拒绝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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