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上定金怎么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之相关规定:在签订订单过程中,定金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各方当事人能够如期履行各自义务,合同当事人双方将按照约定,由其中一方事先向另一方交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措施,但所交付的定金总额最为最高限度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超过此比例,则超过部分的定金将被视为无效。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以所交付的定金作为赔偿;而当接受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需向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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