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定金合同算购房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定金合同与购房合同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房屋定金合同本身并不被视为购房合同。所谓房屋定金合同,系指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就某个具体房屋交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其中一方向另一方预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后,该笔款项将由收款人予以退还或抵扣相应的购房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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