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过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纠纷超过诉讼时效处理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享有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抗辩权利,然后再交由法院进行详细且全面地审查,以此判断该抗辩理由是否能产生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以及时效的延长等相关效果;其次,当争议事项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及不动产登记返还等财产问题时,则不论原告诉讼请求的时间如何,都不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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