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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了预售房购房合同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预售契约书: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期间会涉及到预售契约书的签署环节,这一合同是在新建商品房仍未全面完成建造的状况下,由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进行房屋预售实施。达成预售合同之后,开发商有责任将合同提交至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工作。然而,对于使用此类《预售合同》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必须在建筑工程全部完工并进入交付使用阶段,且购房者已经全面支付了房款的前提条件下方能完成过户手续。然而,在办理房地产权利证明时,房管局相关部门将会统一再次测量和评估不动产面积。若签署的为《预售合同》,那么开发商须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进行补充协议制定,最终依据所测得的实际面积来办理房地产权证。如果实际面积与签约时的面积相差较大,通常做法是实行“多退少补”原则。
2.正本合同书:正本合同主要用于处理商品房现房物业产权变更过程中的事宜。在缴纳规定税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后,正本合同可直接用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无论是预售类型的《预售合同》还是正本《合同》,它们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因此在签署环节上务必保持严谨审慎的态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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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