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不给定金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缔结房产交易合同时,若买方未支付定金,您可尝试与其共同商议解除该合同。在此过程中,如因买方行为导致您遭受损失,您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定金应被视为价款或予以退还。对于向您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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