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定金能不能退回房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之定金原则上可予以返还。若买卖双方按约共同履约,该定金应当抵作款项亦或是予以全额退还;但如遇特别情形诸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无法签订商业买卖合同、又或者是由于各方对于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各项内容未能够达成共识进而导致合约签署失败的,在无明确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定金均可获得全额退还;倘若卖方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毁约从而使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定金则有权力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并额外赔偿双倍额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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