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购房定金合同写什么名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选购房产并支付定金时,一般会将购房人作为收款人和名字的标注对象。定金充当了购房合同时订立、执行或者解除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责任形式,具有担保、证约、预付款等多种重要功能,并且在法律限定范围内,其最高金额可达到二倍数目的水平。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他们需要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如期实现购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利益,那么他们便无法收回曾经付出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