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取消期房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确实如此,可进行协商解除。
2、如经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可以解除该合同。 3、撤销与解除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 4、在民法领域中,可撤销合同属于可变更及可撤销之民事行为中的一个类别。而这种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意思表示的不真实性。 5、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全依赖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因此它属于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形式,但又并不等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