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交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在支付预定金后单方面宣布解除买卖合约,则其预先交付的定金将无法进行退还;然而,若由于特殊状况、政策变动或自然因素等而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交易合同,且责任不在买方或卖方当中,那么可对该笔定金进行退还处理;另外,倘若卖方未经同意而单方面违约,使得买方决定停止执行购房合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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