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房产纠纷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房地产纠纷的法律实践中,若各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仲裁协议被判定为无效,抑或各方当事人已明确约定采用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事宜,那么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审判权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须向不动产所属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是针对此类纠纷的几点重要步骤:首先,我们需要确定诉讼的被告;其次,根据现行法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再次,在立案之后,人民法院将会向当事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裁定该案件按撤诉处理;接下来,在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指定一段举证期限,要求当事人在此期间内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将不被接受质证;然后,在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在开庭过程中,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若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将裁定该案件按撤诉处理;最后,开庭审理的流程包括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提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以及宣判等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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